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院自主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6]3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教学[2016]36号)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院2022年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4377)
第四条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三沙源国际生态旅游区南侧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第七条 参加我区2022年高考报名且通过审核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户口要求按照《宁夏普通高等招生考生报考条件中的有关户口和学籍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中的报考条件。
第九条 对酒精及酒类产品有忌讳者请慎报酿酒技术专业。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五章 奖助政策
第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300元/年)、燕宝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年)、“雨露计划”(标准为3000元/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以享受8000元/年的国家奖学金、5000元/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2000元/年的校级奖学金等奖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