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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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中国高校之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区)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2877。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

第十条   邮政编码:32400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确定预报招生规模。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无预留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纪检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区)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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