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864 区内代码:D63
第四条 院校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招生、教学、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2021年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录取规则录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其它省: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不限定男女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因受现有的师资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
1、酒店管理专业:
身高要求: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2、空中乘务专业:
高中学历:年龄17-20周岁;身高:女生162-173cm,男生172-183cm。
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E字表)。不招收色盲色弱者。
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体味。
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形体匀称,无 “X”形腿、“O”形腿。
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传染疾病。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民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经身体初检和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以上专业,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三条 我校对特困生将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