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5.6万平方米(约合833.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0平方米;生师比23.9;专任教师45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366.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664.1元;图书59.1万册,生均图书52.5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及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等方面内容,确定各类型招生计划规模。省外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2.英语教育、应用英语(商务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
为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