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7】22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7】37号)精神,参考《2018 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独考试七类—医药卫生(临床医学类专业除外)和高职单独考试对口医学类联考单招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单独考试七类及对口医学类单招)联考实施方案》,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确保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
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
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
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
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考试院批准,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高职单独考试七类及对口医学类单招工作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牵头并分别设置考点,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联考单招(含面试)命题、制卷、组卷、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详细见高职单独考试七类及对口医学类单招)联考实施方案)。我院成立2018年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单招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和“联考单招”牵头院校一起,完成在本校所设立考点的一切考务工作。单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若干小组:协调组、考务组、数据组、财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和录取组。单招办公室在单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和实施联考单招各项工作。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招工作,加强对考务、阅卷、数据登统、录取等环节的监督监管力度。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试),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核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所报考的专业。
四、招生专业和计划:
序号 |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是否联考 | 联考专业类 | 备注 |
01 | 620201 | 护理 | 600 | 是 | 医药卫生 | |
02 | 620202 | 助产 | 30 | 是 | 医药卫生 | |
03 | 620301 | 药学 | 40 | 是 | 医药卫生 | |
04 | 620401 | 医学检验技术 | 40 | 是 | 医药卫生 | |
05 | 620403 | 医学影像技术 | 40 | 是 | 医药卫生 | |
06 | 620405 | 口腔医学技术 | 40 | 是 | 医药卫生 | |
07 | 620503 | 中医康复技术 | 30 | 是 | 医药卫生 | |
08 | 620404 | 医学美容技术 | 20 | 是 | 医药卫生 | |
09 | 620604 | 卫生信息管理 | 20 | 是 | 医药卫生 | |
10 | 620801 | 健康管理 | 20 | 是 | 医药卫生 | |
11 | 620811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20 | 是 | 医药卫生 | |
合计 | 900 |
五、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报考时间:2018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7:00。
(二)考生报考:
1.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
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七类”进行网上报考。
2.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医学类”的考生,登录河北省
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参加对口
医学类单独招生考试,也可从统招计划选择“考试七类”;高考报名
时考试类型选择非“对口医学类”的其他类对口考生,登录河北省教
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可从统招计划选择“考试七类”,
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3.考试类一经考生选定,不再更改。
4.参加高职单独考试七类及对口医学类单招的考生,登录河北省
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并缴纳报考费 150
元,未按时成功缴费的,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
弃录取机会。
5.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8 年 3 月 22 日至 3 月 25 日,已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报考,并足额缴付报考费的考生登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 http://www.czmc.cn/ )下载并按要求打印本人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考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六、志愿填报:
高职单招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可最多选择五所院校填报,每所院校最多填报六个专业,并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9时至14日17时。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填报时间为: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
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本系统填报的志愿无效。
七、免试资格:
申请免试考生于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与缴费。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且须符合以下有关规定:①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②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于 3 月 15 日到考生所报考院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的证明信。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各院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八、命题、考试与成绩转换: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联考院校推荐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职业技能考试命题主要依据详见《2018 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独考试七类—医药卫生(临床医学类专业除外)和高职单独对口医学类联考职业技能考试大纲》。
(二)考试
考试内容分为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总分 750 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 360 分,(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 3 科,采取 1 张综合试卷形式,每科 40 题,每题 3 分,每科 120 分),考试时间 150分钟;职业技能考试满分 390 分,(包括科目一为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科目二为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 1 张综合试卷形式。科目一共 60 题,每题 4 分,计 240 分;科目二共 50 题,每题 3 分,计 150 分),考试时间 120 分钟。考试形式均为笔试(闭卷),考题均为单项选择题。
(三)成绩转换:
(1)报考考试七类计划各考试类的考生:报考考试七类计划各考试类的考生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考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外语(以下简称“学考”)成绩,对应分值如下:A—110 分;B—90 分;C—70 分;D—50 分;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则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均考);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报考考试七类计划各考试类的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作为技能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2)报考对口医学类计划的考生:报考对口医学类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报考对口医学类计划的考生可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成绩;也可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没有对口专业成绩的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如不参加考试职业技能成绩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