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院校省代码:0085;国标码:14088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六条 学校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 邮政编码:325006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学费标准
第七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院2016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计划90名,招收普高毕业生,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 考生类别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设施农业与装备 | 普通高中(文理科) | 10 | 三年 | 6300 (浙江省户籍免学费) |
种子生产与经营 | 普通高中(文理科) | 10 | 三年 | |
园艺技术 | 普通高中(文理科) | 20 | 三年 | |
畜牧兽医 | 普通高中(文理科) | 15 | 三年 | |
食品加工技术 | 普通高中(文理科) | 10 | 三年 | 660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普通高中(文理科) | 15 | 三年 | 6600 |
连锁经营管理 | 普通高中(文理科) | 10 | 三年 | 6000 |
第四章 报名办法
第八条 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浙江省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纪、违法的处分记录、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九条 报名方法和时限:
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考生登录我院网站,根据网页提示输入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完成初步报名。网址为:www.wzvcst.edu.cn(具体方法根据页面提示操作)。每位考生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上午8时—3月31日下午16时
2.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结束后,学院对各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考生须将书面材料于2016年4月2日前邮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至学院招生办(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邮编325006,电话:0577-884124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材料”字样。),也可面呈。按以下方式递交材料(考生所交材料恕不退还):
(1)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申请表(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
(5)《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学院招生网下载打印,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所有报名信息以书面提交的材料为准(书面材料恕不退还)。学院在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将根据有关报名要求和资格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初审合格名单,请注意查询。
初审合格名单网上公布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
3、缴纳报名考试费
通过我院高职提前招生考试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4月15日前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具体缴纳方式和要求见我校招生网上通知)。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缴纳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4.现场确认
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的考生于2016年4月15日8:30~17:30到学校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已网络报名但未缴费或者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所交材料及报名考试费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