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最终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二、学费标准:
人文类专业:12000元/学年;
理工类专业:1400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15000元/学年。
十三、奖、助、贷政策:
1、国家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约占在校生的3%。
3、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各年级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16%。
(二)校级奖学金
主要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为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元。获奖面分别为:一等奖学金为班级总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为班级总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为班级总人数的15%。
(三)助学贷款
江苏籍新生及在校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暑假期间向入学前户籍所属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受理,贷款金额为每生每年8000元。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
三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文凭。
十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柘宁东路116号
邮政编码:211215
咨询电话:025-57246666
学院网址:www.niva.cn
本章程由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与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不符之处,按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