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大学库管理系统
ȫ���ߵ�ѧУ����
ȫ����У2025�������״�
2024���ҵ��
��ͨ�ߵ�ѧУ����רҵĿ¼  2024��
�۽�������
��ѧ�����ʵ��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

中国高校之窗

八、考试与测试

(一)面向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1、测试对象:具有2014年安徽省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测试方式:采用高中基础知识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高中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高中语文和数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形式为: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才艺及作品展示。专家集体评分。时间5分钟,总分100分。

总成绩合成情况如下:

(1)学前教育专业

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自主招生加分

(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

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自主招生加分

3、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成立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

(二)面向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1、测试对象:具有2014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考生号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2、测试方式:采用综合素质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自主招生加分

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及作品展示,时间5分钟。专家集体评分,总分100分。

3、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成立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

九、录取

(一)录取时间安排

1、2014年4月22日在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tcsfgz.com)公布考试成绩。

2、2014年4月28日在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3、2014年4月30日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4、2014年5月5日在学校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规则及要求

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学校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无男女比例限制。

5、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加分政策与分值

1、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0分,二、三等奖获得者,以及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

2、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总分加10分。

3、近两年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获省级体育竞赛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近两年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比赛获前六名及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

4、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取得三个以上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模块合格证书的考生(其中必须兼有一个计算机基础类和一个计算机技术类模块合格证书),总分加5分。

5、历届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总分加10分。

6、“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总分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总分加20分。

7、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总分加5分。

8、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加10分;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总分加5分。

考生在具备1-5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时,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十、学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奖励资助措施 

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学生按文件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年,奖励面占在校生的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年,奖励面占在校生的3%;国家助学金助学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4000元,助学面占在校生的20%。

2、学校设立专业奖学金。奖学金额为每生每年600-1000元,奖励面约占在校生的10%。

3、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助学金额为每生每年500-1500元,受资助的贫困生约占在校生的10%。并开发勤工助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4、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学校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二、招生监督

(一)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顺利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并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6-6181992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交申请和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上报省考试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安徽省桐城市龙眠西路94号邮政编码:231400

学校网址:http://www.tcsfgz.com咨询QQ:2273043946

联系电话:0556-6123028

中国高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