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2014年保送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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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14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中国高校之窗

学校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 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8月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的命令,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全国8所首批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2007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我校以19个二级指标全优的优异成绩通过评估,也是广东省两所获全优成绩的院校之一,2013年成为全国首批卓越医师教育试点院校。为拓宽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的渠道,鼓励和吸引部分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全面、培养潜力大、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年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具备教育部规定保送资格的2014届品学兼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外国语中学以优秀学生身份推荐的外语类考生须为英语语种考生,且只能申请我校英语类专业。

二、招生计划

保送生的招生计划数列入国家核定的我校2014年招生计划总数内,招生计划30名。外语专业的保送生数量原则上控制在10到15名,具体视保送生质量和测试结果确定。

三、选录程序

(一)我校成立保送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的选录工作。

(二)申请者可自荐或由中学推荐,向我校招生办提供以下书面证明材料:

1.《南方医科大学保送生入学申请表》。

2.由中学开具的学生成绩单及年级排名材料。

3.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请务必提供符合保送资格的相关证明)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4.体检表的原件(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

申请材料由考生和所在中学填写完毕后,加盖中学公章,并于2014年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务必在邮件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预留备份)。

(三)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具备保送生资格名单,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申请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入学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学生由我校寄发测试通知,测试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四)保送生入学测试的时间初定为2014年3月上旬,具体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测试方式等相关信息将另行通知。外语专业保送生需加试口语。

 (五)专业志愿填报请参考《南方医科大学2014年保送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综合测试合格者,专业安排将根据其所填志愿,综合各项测试情况来确定。

(七)对教育部公示的相关保送资格学生名单以外的或未经本校入学测试和相关考核的学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八) 2014年4月10日前,将预录取保送生名单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审核,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保送生录取名单,同时通报生源所在中学。

 (九)已录取的保送生,即使参加高考报考我校,我校亦不再更改录取专业。

(十)正式录取通知书在收到生源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保送生录取名册后一周内寄至各位新生。

四、监督机制

(一)自荐或推荐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保送生认定资格与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高校通报;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我校招收保送生的条件要求以及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方面、全过程监督。

五、本简章由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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