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为民 勤学成才——四川警察学院校训
“忠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勤学”,勤奋学习是学子学习掌握业务知识,提高实践应用能力的必经之途;“成才”,培养适应当代政法工作需要的专门人才,是学院培养学生的目标和任务。
四川警察学院始建于1950年的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厅公安学校,1956年建立四川省公安学校,1965年筹建西南人民警察学校(本科,文革初停建)。1980年中专学历教育分出单独建立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四川省公安学校改建为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1999年两校合并筹建并于次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四川警察学院。2011年10月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是全国第一所开展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省属公安本科高校。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公安厅共同管理,是四川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学校。“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公安教育必须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的办学理念,弘扬“忠诚为民、勤学成才”校训精神,坚持建设具有鲜明政法公安特色的教学型普通高等学校的办学目标。求真务实、团结奋进,为四川及西部政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为四川及西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公安教育必须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的办学理念,弘扬“忠诚为民、勤学成才”校训精神,坚持建设具有鲜明政法公安特色的教学型普通高等学校的办学目标。求真务实、团结奋进,为四川及西部政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为四川及西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