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下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13966
第四条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 制:三年
第九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新城
邮政编码:264210
第十条 学院简介: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鲁政字〔2005〕115号)、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05〕71号)的一所专科层次的省属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高校,学院前身为山东省医药学校,始建于1958年,学院现设有药学系、食品系、经营暨中药系、基础部共五系部,理科现开设:药物制剂技术、化学制药技术、药物分析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生物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制药设备方向)、药剂设备制造与维护、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食品贮运与营销、药学(药学服务方向)等十三个专业;文科现开设:中药、食品加工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贮运与营销、药学(药学服务方向)等五个专业。
第十一条 学院办学方向: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育人为中心,从严治校”的原则和全方位为学生服务的办学理念;以药品食品行业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专业、课程设置,广开就业渠道,毕业生就业工作已实现从重视就业数量到重视就业质量的转变。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山东省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实施细则,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协调处理学院的招生日常事务,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负责各类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负责招生宣传工作的策划,解答考生及社会对招生工作的询问;协助纪律监察部门、教务处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负责对年度招生工作做出全面总结。